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州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州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州委、州政府领导决策和推动“三农”工作做好参谋工作;
(二)组织协调州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州农村工作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州 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服务;
(三)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开展相关规划和发展意见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承办州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督促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六)指导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
(七)配合有关方面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参与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州级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八)承办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核定为21人(其中:18人事业编制,3人后勤事业编制),共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政策研究科、新农村建设科、调研督查科、宣传信息科、指导考核科。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88674.26元,支出总计2358458.95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 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相关收入支出随之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8867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4924元;其他收入300474.54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358458.95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458.95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0215.31元,较上年增加106939.59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办公费用需跨年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64924元,较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 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公务费用等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77221.59元,较收入增加12297.59,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公务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3981.5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主要是退休人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7221.59元。其中:人员经费1715076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62145.59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785.94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85.94元,主要原因是我办精准扶贫下乡督查工作增加,公务车辆支出费用加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006.94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督查汇报、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符,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减少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779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85.94元,主要原因是我办精准扶贫下乡督查工作量增加,公务车辆运行支出费用加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维护运行费48006.94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9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145.5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余均为一般性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合计95148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90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29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