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上级妇联的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指导、推进全州城乡各级各类妇女组织建设。
3、调查研究全州妇女儿童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提出建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正确执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4、指导和推动全州农牧村妇女“双学双比”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为我州经济建设做贡献。
5、指导全州妇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的家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6、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提高全州妇女参政水平。
7、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
8、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督促政府同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9、加强与全州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开展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10、承办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州妇联核定编制共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人员1人。2017年末实有正式职工15人,退休职工5人。其中:党组书记、主席1名、副主席2名,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县级调研员1名,副县级调研员1名。核定科级职数6名,科员4人。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40990.8元,支出总计 2740990.8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99445元、增长7%。支出增加199445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①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基金;②增加了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 27409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0990.08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 2740990.8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990.8元,占 95.26%;项目支出130000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0990.8元。其中:人员经费1833509.96元,较上年增加34339.16元,主要原因是调出及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27480.84元,较上年增加55105.84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52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元,主要原因是我会举办了月嫂培训班。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722.5元,主要原因是我会加大了妇女培训。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3008元,主要用于妇女工作业务检查指导、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会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2513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87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会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0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300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480.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5253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甘南州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