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州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指导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其主管机关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调查、了解、分析、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和资源保护形势,并提出工作对策,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出准确的依据。
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州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4、按照程序规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和需要自己组织侦查的重大、特大的或跨区域的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森林治安案件、事件、湿地保护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或查处侦破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警械、武器、弹药、交通、通讯、侦查等物资,业务器材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6、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业务宣传工作,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受奖、吸收录用,警籍警衔管理、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班子进行考核、调配。
7、办理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9、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刑侦科、森林消防科、治安科六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2872000元,其中:人员经费22542000元,公用经费330000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80000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按功能指标分类:行政运行317192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827元,林业执法与监督80000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按经济指标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33119元,其中:基本工资689276元,津贴补贴1127902元,年终奖6428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166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667135元,退休费273747元,奖励金122000元,住房公积金21580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500元,其中:办公费81352元,印刷费4240元,水电费30700元,邮电费10000元,取暖费136500元,差费101900元,会议费3100元,公务接待费4011元,福利费2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97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安排支出“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84908元,其中:“三公”经费 80897元,接待费4011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4011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0897元;
(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 辆)
3、会议费3100元;
4、培训费0万元;
5、机关运行费0万元;
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754元,比2016年减少70426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没有大的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
本单位本年没有政府性基金。
八、有关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说明的情况。
附件:甘南州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甘南州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