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8、负责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
11、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
13、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处级州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草原保护建设科、自然保护管理科、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等八个科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有工作人员23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7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该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8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该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0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9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6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级下达林草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9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34万元,占50.45%;项目支出598.58万元,占49.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07.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6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级下达林草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中央、省级下达林草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财政补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二是人员去世,发放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未列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下达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32万元,支出决算为88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补贴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年初预算为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下达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下达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预算内投资20.3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退休2人,退休去世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二是发放基础绩效奖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459.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7.34万元,津贴补贴156.31万元,奖金5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42.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41万元,其中:退休费8.89万元,抚恤金51.91万元,生活补助1.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万元。
公用经费4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37万元,下降152.87%,主要原因是决算统计口径,2022年决算州本级预算工作经费和森林防灾减灾工作经费纳入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本年度决算将上述费用纳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42万元,水0.08万元,电费3.09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1.37万元,维修维护费1.31万元,租赁费0.22万元,公务接待0.58万元,劳务费0.1万元,福利费3.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9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2.76万元,项目支出59.66万元,扣除未纳入人员经费的改革性津补贴支出25.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77.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按经济科目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04万元,印刷费2.68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3.48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19.55万元,维修维护费2.56万元,租赁费7.16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47万元,劳务费7.27万元,委托业务费8.12万元,福利费3.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0.42%,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6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号召,减少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5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响应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州级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4〕7号)的要求,我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2023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34.05万元,全年预算调整数1207.9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207.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末无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609.34万元,占总收入的50.44%;项目支出598.58万元,占总收入的49.56%。各科目支出数与预算收入数相同;从经济科目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459.16万元,占比38.01%;商品和服务支出158.34万元,占比1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41万元,占比8.89%;资本性支出483.0万元,占比39.99%。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部门2023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609.33万元,实际支出数609.3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指标权重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为100%。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598.58万元,实际支出数598.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未达到年度目标。指标权重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为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实际支出数0.5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8%。我部门能够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对“三公”经费进行有效控制。指标权重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为100%。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2023年度年初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指标权重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为10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我部门2023年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均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资金支出、会计核算方面较为规范,无违规支付情况。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定期在指定网站公开。此项指标分值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我部门2023年度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支出内容符合州财政局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此项指标分值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我部门2023年度全年政府采购357.56万元,包括打复印一体机、书刊印刷品、数字档案、电脑等,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州财政局批准,采购活动依据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采购手续完整。此项指标分值2.7
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资产管理规范性:针对资产管理工作,我部门2023年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此项指标分值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在职人员控制率:我部门2023年度人员编制26人,实有在编人员2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46%,整体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人员管理规范。此项指标分值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针对重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指导重点工作的推进和实施,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此项指标分值2.7分,自评得分2.7分,得分率100%。
经综合评价与分析,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89.2分,评价结果为“良”。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我部门预算支出6个项目最终自评结果均为“优”。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一:工作经费
2023年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40万元,全年预算数39.96万元,全年执行数39.96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州争取落实中央和省级林草投资41256.73万元、同比增加11.7%,完成国土绿化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种草改良75.68万亩,占计划任务111.9%;治理沙化土地3.18万亩、治理草原鼠虫害260万亩,均占计划任务的100%,全州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盖度分别达到24.57%、97.01%。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二: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
2023年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20万元,全年预算数19.7万元,全年执行数19.7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和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全年累计派出检查组62个,出动人员1320余人次,排查隐患74处,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9个,整改火灾隐患74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确保了全州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林草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三: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53.98万元,全年预算数53.98万元,全年执行数563.98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合作市左盖曼玛乡麦武村开展退还草原生态修复0.2万亩,包括草种补播0.5万公斤,有机肥播撒6万公斤,促进实施区草原植被恢复,使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四: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预算247.22万元,全年预算247.22万元,全年执行数247.2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在夏河县草原防鼠10万亩、草原虫害防治25万亩,在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进行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测及无人机巡查,督促指导各县市扎实开展草原健康和退化评估等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项目实施区域草原植被恢复,生态状况明显转变,生物多样性逐步增加。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五: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2023年我部门中央基建投资项目预算183.42万元,调整预算数183.42万元,实际支出数183.4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在甘南州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新建瞭望塔29座、在合作市新建防火物资储备库1座、在碌曲、玛曲、夏河新建草原防火站3处、购置必须的防火扑救机具等,有效提升草原防火管理水平,实现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物资储备基础,逐步提高防火意识,不断推进火情监测能力。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六:省级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2023年我部门省级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预算54万元,调整预算数54万元,实际支出数54万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建设甘南州森林草原防火预警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综合调度系统,建设甘南州全民义务植树网站,维护林草防火物资储备库等相关工作,使全州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设施设备更加完善,森林草原植被恢复逐步信息化、数字化。
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率100%,各指标满分100分,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