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4)162号]有关规定,甘南州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局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甘南州的防震减灾工作。2、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州地方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地震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震情会商会议,提出震情会商意见;负责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的登记和调查核实;负责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分析判断地震活动趋势;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负责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提供农牧村民居地震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矿山塌陷等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4、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震情考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6、承担全州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8、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地震局为独立编制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健全,体系完整,设有办公室、宣传科研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农居安全科五科一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3.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13万元,增长11.7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31万元,占92.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5.53万元,占7.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8万元,占90.99%;项目支出29.90万元,占9.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6万元,增长3.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万元,增长3.2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9%。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0.9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5%。
22.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长2.59%。
公用经费2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1万元,下降56.04%。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1万元,下降56.04%。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279.22%。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甘南州地震局2023年按照相关绩效管理要求,对纳入预算的1笔专项业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对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也进行了填报,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