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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27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委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工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畜牧兽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监督管理;起草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州畜牧兽医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草饲料生产等牧情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组织提出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等。负责全州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饲料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计划;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全州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监督实施畜牧业、饲草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标准化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编制畜牧兽医有关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畜牧兽医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畜牧产业科、渔业渔政科、防疫科、动物检疫监督科、畜禽屠宰和兽药监督管理科、草业饲料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科)。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Z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Z08-1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9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11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F03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7.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42万元,下降3.34%,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9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7.8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9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31万元,占51.04%;项目支出586.49万元,占48.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7.80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41.42万元,下降3.34%。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2万元,下降3.34%。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84万元,支出决算为4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工资及州本级预算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7万元,支出决算为3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66万元,增长2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4万元,下降23.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5万元,下降23.5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的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部门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本年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疫情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共涉及资金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组织对动物防疫经费、黄河流域禁捕资金、牦牛高质量发展经费、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畜牧业主要生产指标全面完成,全州牲畜总增率39.5%,出栏率59.9%,商品率55%,牲畜存栏351.75万头只,出栏223.84万头只。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养殖业保险全面落实,督促各县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年末生猪存栏21.73万头,出栏22.89万头,全面完成了生猪稳产保供预定任务。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娟犏雌牛繁育成效明显,养殖效益明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2.43%,超过省定标准7.43个百分点。开展了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和长江禁捕工作,州内长江流域未发生涉渔案件。完成了土著鱼放流任务50余万尾,开展水产品安全抽检230份,有效保障了水产品安全上市。动物防疫不断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合格率维持在71.25%以上,符合国家标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得力,州内至今无疫情。人畜共患病防控持续巩固,包虫病感染率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布病阳性率同比下降0.143个百分点。动物常见病防控有效开展,产地检疫逐步规范,养殖场出栏动物报检率、检疫出证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70%以上。屠宰检疫不断加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并通过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系统内42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公开了权责清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提升了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52件,结案率100%。持续推进牦牛藏羊品种保护立法工作,《甘南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已公布实施。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坚持以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有效推动了畜牧业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全州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动物防疫经费、黄河流域禁捕资金、牦牛高质量发展经费、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购置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动物防疫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动物防疫不断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抗体合格率维持在71.25%以上,符合国家标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得力,州内至今无疫情。;二是人畜共患病防控持续巩固,包虫病感染率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布病阳性率同比下降0.143个百分点。动物常见病防控有效开展,产地检疫逐步规范,养殖场出栏动物报检率、检疫出证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70%以上。屠宰检疫不断加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黄河流域禁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和长江禁捕工作,州内长江流域未发生涉渔案件。完成了土著鱼放流任务50余万尾,开展水产品安全抽检230份,有效保障了水产品安全上市。

牦牛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推进牦牛藏羊品种保护立法工作,《甘南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已公布实施。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坚持以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有效推动了畜牧业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全州全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行政执法制式服装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并通过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系统内42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公开了权责清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提升了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52件,结案率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条:2022年度大水种畜场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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