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根据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符合州情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4、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5、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负责编制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
7、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贷、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稽核、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等综合业务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运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定期与委托银行对账、核账和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利息;
9,对各县市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管理部、各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期汇总上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统计报表;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为正县级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严格遵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实行全州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运作。目前,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稽核科。执法监督检查科、审计监察科六个科室和合作、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八个管理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经费1104.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3万元。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080501)23.32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2210302)1081.65万元。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工资福利支出(301科目)1002.57万元,其中聘用人员工资25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科目)68.8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03科目)33.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我单位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501.39万元,其中:房屋1008.25万元,专用设备2.31万元,通用设备1391.01万元,家具用具99.81万元,计提累计折旧612.80万元。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