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牧业机械化政策、法令、法规、规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管理全州农机化工作和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协调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的农牧机管理服务活动;指导农机结构调整,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2)负责编制全州农牧业机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全州农牧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等。
(3)负责农牧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使用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和牌证管理;指导协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纠正违章和农机事故处理等工作。
(4)组织农机化生产,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服务、经营活动,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参与农业现代化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工作。
(5)负责农牧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推广和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牧机化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实施工作。
(6)负责农牧机培训教育工作,审批地县农牧机化学校和常训班办学资格;指导农牧机培训教育基地布局和建设;负责地县拖拉机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和督查。
(7)负责指导农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农牧机维修行业和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指导农牧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牧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8)指导农牧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牧机化统计汇总和分析;搜集并发布农牧机管理、科学技术、产品需求和质量以及有关农牧机化的政策信息;开展农牧业机械化宣传工作。
(9)负责农牧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参与农牧机用油优惠政策的协调;指导农牧机抗灾救灾工作;指导农牧机节油工作。
(10)负责农牧机项目、基本建设、抗灾救灾、机具更新、农机购置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11)归口管理局直属农机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推荐及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管理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劳资、机构编制、人事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甘南州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材料和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信息、保密、保卫和后勤服务,管理局机关财务、房产、资产;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推荐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上报和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搞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2、农牧机管理科
负责农牧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农牧业机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农牧机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等执行情况;负责农牧业机械化生产的统计、汇总、分析和预测;指导农牧机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及组织农牧机信息工作;指导农牧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牧机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负责农牧机用油的需求预测和节油工作;指导农牧机抗灾救灾工作;督促检查农牧机化作业进度及完成情况;负责农机化基本建设、抗灾救灾、机具更新、农机燃油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工作。
3、科技培训科
负责农牧机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并制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农牧机化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和实施管理及项目的鉴定验收和成果管理。搜集农牧机科技信息及科技成果;负责农牧机化学校和常训班的资格审查;负责拖拉机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牧机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机行业“绿色证书”工作;负责农牧机维修行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推广维修新工艺、新技术;指导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4、安全生产科
负责全州农牧业机械安全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和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机械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宣传教育和农机事故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甘南州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13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现实有人数12人,退休12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4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1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27万元,公用经费23.2万元。
(二)项目支出:无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6年,预算安排支出215.47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为103.7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6.17万元(其中办公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费)为10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为97.29万元,其中81.79万元为退休工资、福利费、遗属生活补助等,住房公积金8.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医疗保险)6.78万元。
(四)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6年预算安排支出215.47元。其中2130104款农林水事务(类)行政运行支出118.18万元,2080502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9万元,2100501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8万元.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8.7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6.4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五、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301工资福利部分有所增加,302商品服务中公务费因在职人员退休1人,比往年减少一人办公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工作经费)比往年减少办公房屋租金2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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