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州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指导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其主管机关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调查、了解、分析、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和资源保护形势,并提出工作对策,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出准确的依据。
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州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4、按照程序规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和需要自己组织侦查的重大、特大的或跨区域的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森林治安案件、事件、湿地保护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或查处侦破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警械、武器、弹药、交通、通讯、侦查等物资,业务器材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6、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业务宣传工作,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受奖、吸收录用,警籍警衔管理、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班子进行考核、调配。
7、办理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9、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森林公安实行林业、公安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刑侦科、法制科、治安科、消防科六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出28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07万元,公用经费24.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森林公安局补助支出14.25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30201行政运行233.97万元,2130201林业执法与监督14.25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77万元。(四)支出经济分类标
工资福利支出20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6.48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4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五、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按照全州财政预算工作部属要求个人工资福利得到落实,单位公务费缩减。
甘南州森林公安局
201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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