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保护区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指导协助各县制订渔业渔业资源保护区建设发展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档案。
4、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甘南特有水生动物救护、驯养、繁育研究和增殖放流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5、参与涉及渔业资源保护区管辖区域内项目的环评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依法查处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加工企业污染涉鱼水域的违法案件。
6、负责救护伤病、搁浅或误捕的水生保护物种,依法处置保护区内违法电、炸、毒鱼和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保护区渔政管理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9月,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和财务室。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州农牧局管理。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甘南州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43.6%。其中:人员经费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长48.9%;公用经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30104款事业运行支出39.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30.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0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100%。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06万元,降低100%;会议费、培训费为0万元,都与去年持平,没有增减。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机关运行费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无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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