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规划州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州直各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
3、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搞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各部门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
4、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州委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州直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及时向州委反映。
5、领导州直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条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州直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州直机关工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协助有关单位,指导州直机关的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领导州直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的工作,支持他们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工委设五个职能部室,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州直机关工委行政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8工勤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1名。核定科级职数5名,现有职工13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2017年我单位预算收入137.35万元。均属财政拨款。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3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5万元,公用经费23.7万元。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37.35万元。
2013101款行政运行129.7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5万元。总计支出137.35万元。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137.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5.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05万元,津贴补贴55.20万元,奖金3.3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7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0.2万元,福利费1.57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6.45万元。其中:离退休费7.65万元,住房公积金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4.1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6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
3、会议费1.5万元;
4、培训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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