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甘南州民政局是甘南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全州民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州政府序列法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十一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全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依法审批革命烈士和评定有关人员伤残等级,指导全州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其他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供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民政局共有本级预算单位三个;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6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名、后勤事业编制4名;实有人数58人,包括行政人员20名、事业在职人员34人、工勤在职人员4名,退休人员17名、退职人员2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87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62万元。
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780.62万元,较上年增加150.32万元,增长23.84%。其中:人员经费722.82万元,较上年增加156.5万元,增长27.63%,公用经费57.8万元,较上年减少6.2万元,降低9.7%。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9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8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降低23.9%。其中:“三公”经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25.4万元,降低80.89%;会议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25%;培训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25%。
(二)分析情况
1、公务接待费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万元;
3、会议费2万元;
4、培训费20万元;
5、机关运行费29.8万元。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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