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本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文件,现将我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县、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三)依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进行侦查,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
(四)对本州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五)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九)对全州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十)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十一)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组织指导全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检察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其它应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人员构成情况
甘南州检察院编制共计81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工勤编制5人。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76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76人。退休人员34人,遗属8人。
(二)部门设置情况
全院共有内设部门14个,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法警支队、翻译科。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2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1.15万元,增长19 .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62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1.15万元,增长24.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好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1272.4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9.11万元,增长23.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3.33万元,下降38.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未纳入省级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2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97.05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3.75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9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4.培训费3.57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5.会议费0万元,2018年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138.83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596,407.5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158.15平方米,价值9,007,900.3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价值2,573,262.9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33.25万元。主要包括:1、办公设备:台式电脑17.5万元,便携式电脑20.35万元,打印机6.23万元,一体机0.58万元,复印件15万元,彩色打印机1.2万元,扫描仪1.04万元,碎纸机2.2万元,照相机6万元;2、办公家具类:办公桌椅43.2万元,沙发0.3万元,茶几0.15万元,书柜0.1万元,文件柜2.1万元,更衣柜0.3万元,保密柜0.6万元,茶水柜0.12万元;3、交通运输设备类: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万元;4、后勤服务及其他固定资产80万元;5、项目支出1186.28万元。
3.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各项补助等。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整改补充公开说明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