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州委秘发[2010]80号文件规定,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承担落实全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四)负责提出全州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权限审批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承担甘南州“一江三河”地表水水质监测和七县一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合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例行监测和空气自动站网络运行任务;合作市酸雨、硫酸盐化速率及降尘监测;合作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甘南州国控污染源、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甘南州七县一市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监测;环境评价、环境仲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限期治理、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等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要求,甘南州环境保护局设办公室、科技监测科、核与辐射科、政策法规科、污染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生态科七个内设科室,环境监察支队、核与辐射站、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环境监测站五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116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8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5万元。
基本支出70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1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01万元,其中:州级环保督察工作经费35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246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节能环保支出833.17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395.09万元、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192.08万元、21111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7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1.9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8.8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639.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87万元。
(五)非税收入
单位非税收入为监察支队的罚没收入,直接收缴财政。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51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4.培训费
部门预算安排培训费2.24万元。
5.会议费
部门预算安排会议费1.4万元。
6.机关运行费
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5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8万元、项目支出30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甘南州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