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根据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符合州情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4、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5、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负责编制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
7、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贷、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稽核、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等综合业务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运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定期与委托银行对账、核账和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利息;
9,对各县市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管理部、各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期汇总上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统计报表;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严格遵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实行全州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运作。目前,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稽核科、执法监督检查科、审计监察科六个科室,下辖合作、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八个管理部。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人数78人,实有人数7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副县级调研员1人,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人员4人,科级干部26人,副主任科员3人,执行副科级工资待遇人员9人,一般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9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3.8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091.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332.63万元,项目支出包括:
1、专项业务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维护服务费及网络租费76.00万元
2、专项业务费—12329热线人工坐席费22.63万元。
3、专项业务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经费30.00万元。
4、专项业务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补助98.00万元。
5、专项业务费—聘请律师服务费6.00万元。
6、专项业务费—互联网云平台租用费100.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1409.50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34万元,总计支出1423.84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1423.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98.2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77.10万元,30102津贴补贴363.60万元,30103奖金23.0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2.84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6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8.49万元,其中:30101办公费20.00万元,30202印刷费5.35万元,30205水费1.00万元,30206电费4.00万元,30207邮电费3.80万元,30208取暖费15.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4.00万元,30211差旅费10.00万元,30215会议费3.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5万元,30229福利费7.8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8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8.18万元,30305生活补助5.19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支出11.1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事项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83.45万元。
(1)、公务接待费1.45万元。
(2)、会议费10万元。
(3)、培训费72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378.2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计划政府采购支出为2685.5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计划政府购买服务6.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0日,国有资产总额为1908.3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08.25万元;通用设备798.68万元;专用设备2.3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9.14万元。
附件:住房公积金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