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科。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8、负责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
11、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
13、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处级州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草原保护建设科、自然保护管理科、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等八个科室,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2名、工勤4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有工作人员23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5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甘南州木材检查站
2、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政稽查队
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监督管理局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三、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本报告公开内容为2024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本级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6.7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2)。其中:财政拨款636.79万元,较上年634.05万元增加2.74万元;统筹结余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非税收入0.3万元,较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36.7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36.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4万元,增长4.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正常增资。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6万元。其中:2080501离退休费51.02万元占比42.6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6万元占比36.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万元占比1.99%;
卫生健康支出33.4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06万元占比48.0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5万元占比5.5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16万元占比45.3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占比1.08%;
农林水支出441.24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441.24万元占比100%;
住房保障支出42.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2.47万元占比100%。
支出预算构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7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7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94万元占比84.07%、商品和服务支出40.82万元占比7.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2万元占比8.86%。
(二)专项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支出6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工作经费40.0万元,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0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期末单位实有人数23人,按照6000元/人·年的公务运行经费标准,2023年预算列支公用经费13.8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列支其他交通费用24.12万元,列支福利费2.9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万元,电费2.6万元,水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货物购置3.1万元,用于办公设备更新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单位固定资产1588.7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87.1万元,设备753.95万元,家具用具47.72万元,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设施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利息收入)0.3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无重点项目安排。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整体预算636.79万元绩效目标: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林草十四五规划的主攻坚期。全州林草系统将紧紧围绕国家黄河部署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整体部署,以林长制为抓手,坚持森林、草原、湿地、沙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六位一体”保护,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提高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开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围绕厚植绿色本地,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重点突出“一江三河”和生态脆弱区,扎实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持续深入科学大规模国土绿化,争取完成国土绿化(含种草)6万亩以上。坚持科学开展森林经营,通过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碳汇增量。加大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开发林权证颁发工作,有序推动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大力推进森林乡村创建,见缝插绿打造城乡协调的生态宜居家园。全面完成林草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任务。
(2)围绕筑牢生态屏障,加快草原修复治理。依据退化草原现状,采用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灭鼠施肥、建后管护等综合措施,深入实施秦岭西端迭部县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力争改良修复中重度退化草原27.6万亩,草原鼠害防控10万亩、虫害防控35万亩,着力提升草原生产性能和生态功能。加强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维护草畜平衡。持续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
(3)围绕平安建设目标,强化林草灾害防控。全面加强对林草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开展涉林涉草专项违法治理行动,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助力实现平安甘南建设目标。依托林长制,全面压实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着力抓好林草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全州森林资源安全。
(4)围绕生物多样要求,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协同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加强与四川省阿坝州的沟通联系,共同探索符合两地实际的国家公园管理新模式。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监管,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准入许可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完成雪豹调查任务。全面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加大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
(5)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动林草产业发展。扶持培育较具规模的草产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户对非基本农田实行草田轮作制。加强草种培育研究和品种引进驯化,全面推行草种子检疫制度。依托社会服务机构和饲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发展不同种类优良牧草。加大本土草种繁育基地和适生牧草人工草地建设申报争取力度。因地制宜,加大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有序发展核桃花椒等特色林产品。加强生态护林员、草管员选聘与管理。
(二)专项支出绩效情况。2024年预算专项支出60.0万元。
预算工作经费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林业和草原局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按期保质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草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预算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报体系,州属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44、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5、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1、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