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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05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一、部门职责

我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落实甘南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适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负责与我州对口支援帮扶的天津市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州招商引资管理工作,制定全州经济合作工作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园区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督促、协调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完善产业招商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机制。负责核准、指导、管理全州会展行业协会、会展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审核、监管、统筹、协调全州论坛、展会、展销节会活动的办会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招商项目的汇总、论证、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健全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发布全州投资环境及资源等有关方面的信息,为外来投资客商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项目核准确认、政策优惠、领办代办业务等“一站式”快捷服务。加大对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对外的项目推介力度,扩大区域经济合作范围,加强纵横向联合,发挥各类商会、州、县市驻外办事机构的助推作用,调动内外资企业参与对内外经济技术人才合作和以商招商活动,不断改善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及组成情况

甘南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下设办公室、统计督查科、合作交流科、经济协作科、政策法规与宣传科、会展科、投资服务科7个内设机构。

2.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甘南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22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2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甘南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56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52万元。

2025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68.52万元,较上年增加70.84万元,增长14.23%。其中:人员经费432.15万元,较上年增加42.27万元,提高10.84%。

(二)项目支出

2025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0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1301-行政运行348.28万元(其中项目经费10万元)。

2011308-招商引资90万元(项目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49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2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46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93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9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8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9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59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本年预算总支出56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万元。

2025年整体支出预算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28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6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24.59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37.59万元,用于项目经费100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预算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

无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预算支出

4.培训费

无预算支出

5.会议费

无预算支出

6.机关运行费

无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资金中,无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5年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


甘南州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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