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状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甘南州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州直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字〔2023〕18号),现将甘南州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州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州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评估等工作,负责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制订全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指导全州双语教育工作,协调藏区教育援助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州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小学教育、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指导教育项目的争取、论证、审定、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主管全州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和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培训、评优选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州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负责全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州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科研工作,协调、指导教师参与和承担国家、省、州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指导教育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指导学校实验设备、仪器、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州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全州中小学、职业中学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制订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划;指导全州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对州直学校和教育党校全面管理的职责,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负责教职工调配、奖惩、劳资和离退休等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教师资格认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教育局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属州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党建科、办公室、基础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与审计科、语言文字管理科、安全稳定与应急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等8个行政科室,下属6个事业单位:甘南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学仪器供应站(甘南州勤工俭学办公室)、甘南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甘南州电化教育馆、甘南州助学贷款资助管理中心、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隶属州教育局管理的学校9所,分别为合作一中、合作二中、合作藏中、合作一小、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甘南州幼儿园、甘南中等职业学校、甘南州教师培训学校、甘南开放大学。
三、人员状况
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5名,参公8名,事业编制39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职数18名。实有在职人数61人,退休27人,遗属6人。
四、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1401.3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220.74万元,增长18.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401.3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401.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0.74万元,增长18.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教育支出1074.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7.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0.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1.33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351.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0.74万元,增长19.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各类考试用品、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设备、印刷费、标准化考点维护、试卷接送租车费等。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928.79万元,占 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0万元,占 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 0万元,占 0.00%。
流动资产 257.29 万元,较上年增长 63.01%,占资产总额 27.70%; 固定资产 411.4万元,较上年增长 -32.20%, 占资产总额44.29 % ;无形资产 260.1万元,较上年增长 -40.00% ,占资产总额 28.00%;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31.07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6.17% (其中,房屋 231.07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56.17%) ; 设备 148.66 万元,占 36.14 %(其中,车辆 0 万元,占 0.00% , 单价 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 ;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 家具、用具 31.66万元,占 7.70 % ; 特种动植物 0万元,占 0.00 % 。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非税收入计划征收100万元,主要为各类考试考务经费。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对5个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列入当年预算项目1个,绩效项目预算数50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工作经费。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反映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3、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南州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甘南州教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南州教育局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