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甘肃省制定的统计规章,拟订甘南州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甘肃省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州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州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县(市)、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3、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市)、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统一管理上级拨给的统计经费;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工作。
7、组织管理全州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及全州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甘肃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机构改革后内设办公室(执法检查室)、综合核算服务业统计科、工业农业能源资源统计科、社会科技投资商贸统计科4个科室计算和普查中心、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甘肃省城乡抽样调查队甘南调查队3个事业科室。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括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总计661.34万元。
2.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6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8.14万元,机关运行费25.2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合计18.00万元,工作经费20.00万元。
3.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会议费1.5万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50.0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