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
按照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南办发【2019】84号)精神,甘南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9日单设为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委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制度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 组织制定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 组织制定全州部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制度全州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和省际合作交流。
(九) 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饼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全州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 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州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扶贫帮扶、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和省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组织拟订全州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全州业务培训。承担全州基金预决算、内部审计和基金监督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经办流程。制定本系统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全州年度各项考核工作。制定内控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州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拟订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医疗保障与医药管理科
拟订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医疗保障清单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定点药店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拟订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申报全州医保医药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甘南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5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费277.42万元、各项社会保险费51.66万元、商品和服务费39.31万元、冬装费5万元、休假补贴4万元、个人取暖费24万元,专项业务费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无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在职工人数25,退休1人,遗属0人。
功能科目分类2101501款(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67.38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31.73万元;2089999款(工伤保险)基本支出0.4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含生育保险)基本支出12.89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6.14万元,2101199款(大病医疗保险)0.19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长期照护险)0.3。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77.42万元
(1)基本工资96.54万元、津贴补贴113.05万元、奖金2.41元、住房公积金30.44万元、离退休费0.96、离退休取暖费0.96、招聘人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33。
2、各项社会保险费51.66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1.73万元;
(2)工伤保险缴费0.4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9万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6.14万元;
(5)大病医疗保险0.19万元;
(6)长期照护险0.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9.31万元
(1)公务费15万元;
(2)福利费2.41万元;
(3)其他交通费用21.9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2万元
(1)休假补贴4万元;
(2)冬装费5万元;
(3)个人取暖费24万元;
(4)离退休费0.96万元;
(5)离退休取暖费0.96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22年有非税收入,具体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依据执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及指导工作。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车辆保险及过桥过路费。
4.培训费
2022年预算培训费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5.会议费
2022年预算会议经费0元,主要用于年初医保工作会议及上级安排会议支出。
6.机关运行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89.31万元,其中:办公费53.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5万元、福利费2.41元、其他交通费用21.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
2.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3.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国有资产共计69.24万元
(1)通用设备共计46.5万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共计2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