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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2-05-31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州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州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州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州直部门、县市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2、负责统一管理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州委各部门之间、州委与州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3、负责审核审批州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州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负责拟订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州委、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州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批调整县市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县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5、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6、承办报送州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州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7、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州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8、负责拟订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州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9、负责州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机构编制部门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10、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省委、省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我州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州委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现有七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州直机构编制管理科、县市机构编制管理科、法人登记科、监督检查科、电子政务中心、信息中心,总编制29人,其中事业编制12、行政后勤编制1人、行政编制16人。截止202110月实有在职职工23人,退休职工5人,合计28人。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17.73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拨款收入

1)基本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8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93万元,公用经费13.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30万元。分别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30万元。

3)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支出41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6.82万元。

4)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支出417.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9万元。

5)非税收入

2022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2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22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预计接待批次及人数72/6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

2022本部门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计划用于业务培训2100人。

5)会议费

2022本部门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计划用于单位召开四类会议2次,预计160人参加。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4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10万元,办公耗材费计划11万元,维修(维护)费计划10万元,印刷费8.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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