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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举办新会计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3 作者: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

甘财会〔2024〕14号

各市(州)、县(区)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甘肃矿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厅),各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新会计法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我厅将与省会计与珠算学会于2024年8月联合举办新会计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为期半天。

二、培训方式及地点

本次培训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采用财政专网方式。培训主会场设在省财政厅14楼会议室;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及各县(区)财政局设分会场,组织当地相关单位集中培训。

三、培训内容

《贯彻实施新会计法 推进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会计法解读》

四、参加人员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每单位各1人;

在兰省属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人员每单位各2人参加省财政厅主会场培训。

    各市(州)、县(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各地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人员在当地财政局分会场集中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请参加主会场培训人员于8月14日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进行报名。

2.学习资料。请参训人员登录省财政厅官网“甘肃会计”版块自行下载打印学习资料。学员自备文具。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协调安排好工作,确保学员全程参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主会场参训人员不安排食宿。

联系人:王君梅、段红祥、魏晓艳

联系电话:0931-8891032、8891063、8891034

附件:1.培训日程

2.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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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    


    附件1:培训日程

    

    新会计法专题培训班学习资料(自行下载打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406/t20240629_3938355.htm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发挥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一

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407/t20240712_3939304.htm

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开辟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二

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407/t20240719_3939860.htm

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实施工作 持续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三

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407/t20240726_3940476.htm

健全完善新时代会计工作组织方式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四

http://kjs.mof.gov.cn/zhengcejiedu/202408/t20240802_394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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