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甘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上报2019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27 作者: 来源:

州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对2019年州本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6万元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

今年我办始终把确保提前一年整体脱贫摘帽作为一号工程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底线性任务,已经摘帽6县市在继续做好剩余贫困人口扶持工作的基础上,着力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脱贫成效不断得到巩固提升;今年各项减贫任务超额完成,减少贫困人口1.9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46%;退出贫困村107个,贫困村退出比例达到99.36%;临潭和舟曲两县脱贫摘帽正在接受省级验收评估,全州有望提前一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二、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今年全州下达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6万元,我办统筹安排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根据各县市申请的资金需求,重点向今年拟“摘帽”的临潭、舟曲两县倾斜,安排临潭县698万元,舟曲县178万元,合作市130万元,卓尼县70万元,迭部县30万元,州级460万元,这些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各县市产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目前资金全部拨付完成,并发挥良好的效益。

三、资金监管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今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后,我办围绕年度目标,及时填报了2019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对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分析填报,切实做到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2)拨付情况

我办对州级财政专项扶资金拨付实行月报制和排名通报的方式,对州本级扶贫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进度慢、拨付不及时的县提出批评警示,并将情况分送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年底全州资金绩效评价州级评分的依据之一,确保了资金拨付进度的完成。

3资金系统录入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要求,我州对州级专项下达的资金及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了下拨安排,并及时督促相关县市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操作。

4)公示公告制度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国扶办、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对2019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在甘南扶贫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提高了群众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知晓度,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资金精准使用情况

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紧紧围绕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坚持“统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优先保障贫困人口产业发展资金。以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年度退出贫困村和拟脱贫贫困人口,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我州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精准,且效益发挥好,截至目前各县市均已拨付完成,且项目已经实施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州受自然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大部分县市有效施工期较短,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二是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比省上资金下达时间迟,有些产业项目已经超过了黄金实施期,建议州财政局统筹考虑,能够与省上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时间统一,以方便我办统筹安排项目;三是州本级资金工作经费不足,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财力有限,且承担全州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培训等任务,资金支出开支较大,特别是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需要较大的经费开支,给工作开展造成困难,建议今后能够考虑单独列支相关工作经费。

 

 

甘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1215


上一条:甘南州财政局召开脱贫攻坚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问题检视清零督导工作
下一条:2019年1—8月全省财政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