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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40918001 | ||
标 题 | 关于甘南海羚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服装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事宜质疑投诉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在甘南海羚安全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服装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NJY-ZC-2024-137)投标过程中我质疑投诉以下事项: 质疑投诉事项1: 中标单位甘肃聚浩依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为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资质后评时应废标处理。依据: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及要求中第二章: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该项目中标公告中附件下载内容甘肃聚浩依商贸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表示和常熟市创兴服装机械厂为联合体投标。故甘肃聚浩依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审查(链接:http://125.74.7.179/web/article/8aeeb5df9169dee1019169fe061404bd.html,中小企业申明函)。 质疑投诉事项2:甘肃聚浩依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清单中缺项漏项,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应废标处理。依据: 中标公示中甘肃聚浩依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清单中缺少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2现有工服车间改造为吊挂流水生产线;1.3工服车间办公室改造;1.4网络及其他技术要求内容的相关费用清单及报价,此三项内容预计费用100万元左右,中标人投标报价表没有这三项,意味着中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在最高限价内完成项目。具体信息中标公示可查(链接:http://ggzyjy.gnzrmzf.gov.cn/f/newtenderproject/5189/passFlowpage?pageIndex=6)。 质疑投诉事项3:招标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为同一人,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联系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可作为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事宜。但是公示信息中,项目负责人为评标专家,此为违规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通过此三项我质疑本次招标过程违背政府采购法,请领导严查,给各个投标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释,切勿以招标质疑时间和规定推辞,我只想知道这三个问题的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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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客户您好,您的信息我们已收悉并经过了详细了解,此事我们已转办临潭县财政局,请您与临潭县财政局联系。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与信任,我们会随时关注事情的进展。 | ||
处理对象 | 财政局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