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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515002
标    题 舟曲绩效工资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05月15日
信件内容 王局长你好: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件。我是舟曲县的一名普通教师,今天我想要说的是舟曲县教师的绩效工资问题。
        从2011年起,国家给全国教师发绩效工资,舟曲县连发了三年,但随后2014年和2015年两年没发,到2016年上半年才将两年的绩效工资补发下来,但从2016年至今却再也没见发放这笔工资,每年每人按1800元计算,从2016年至今已有4年没发放,每人合计7200元整。不知这笔资金到底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给我们老师发放?我在2018年时,向舟曲县政府、州长信箱分别写信问过,可是信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今天我再次恳请赵州长为我们人民教师主持公道,调查一下绩效工资的事情。我希望此封信件的调查结果能公开!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
       你在甘南州财政局网站关于“舟曲县教师绩效工资”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舟曲县2016年补发的2014年和2015年教师绩效工资是县教育局从上级下达的教育均衡性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的;县财政没有从预算中单列此项资金。2016年舟曲县要接受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其中有一项指标要求按时发放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为了顺利通过国家级评估认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于2016年补发了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教师绩效工资。
       2.舟曲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低,自给能力仅为5.2%,收支矛盾突出,由于近年来不断落实上级“三保”政策,“三保”支出继续扩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根据甘财预[2019]6号文件关于开展县级“三保”落实的要求,舟曲县要全力保障“三保”各项支出,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坚决杜绝工资拖欠等问题,对国家标准落实困难的县区,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因此,舟曲县仅有的财力应首先保障“三保”支出,教师绩效工资不属于“保工资”范围的人员支出,上级并无转移支付补助,县级财力无力保障此项支出。
       3.根据“三保”支出保工资范围内的年终奖金,即第十三月份工资,按照人员性质分类:行政类在职人员为年终奖金,事业类在职人员为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教师为事业类人员,所以十三月份工资就是教师的绩效工资,舟曲县共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23人,共计发放十三月份年终绩效考核工资641万元,人均发放3019元,根据个人职级职称情况,最底保障标准1852元,最高保障标准6550元,舟曲县财政根据国家标准全额保障发放到位。
处理对象 财政局信箱
处理时间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