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州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指导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其主管机关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调查、了解、分析、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和资源保护形势,并提出工作对策,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出准确的依据。
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州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4、按照程序规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和需要自己组织侦查的重大、特大的或跨区域的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森林治安案件、事件、湿地保护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或查处侦破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警械、武器、弹药、交通、通讯、侦查等物资,业务器材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6、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业务宣传工作,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受奖、吸收录用,警籍警衔管理、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班子进行考核、调配。
7、办理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9、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刑侦科、森林消防科、治安科六个科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4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F0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6.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08万元,上涨3.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维修支出维修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1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1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1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6.1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08万元,上涨3.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维修支出维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万元,上涨3.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维修支出维修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83.81万元,占7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2万元,占13.85%;卫生健康支出23.58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37.25万元,占7.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7.42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6万元,支出决算为7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24.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5万元,支出决算为3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增涨,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1万元,上涨4.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长,增加了经费保障。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抚恤金、遗属生活费。
公用经费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2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搬迁办公地点,维修装修办公室支出维修费用。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少机关运行开支。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少机关运行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为车辆购置税。2024年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37.2%,主要原因是车辆已达报废年限,需不定期维护维修。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少机关运行开支。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2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搬迁办公地点,维修装修办公室支出维修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再组织线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43.47%,主要原因是参加警衔晋升培训及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按照项目支出、转移支付、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三类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自评价对象为:一是森林分局整体支出自评;二是部门项目支出自评,其中包括1、宋红军退休高寒补贴及建房费:2、全省公安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4、刘恺丰退休建房费及高寒补贴。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部门整体项目、4个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515.48万元,经调整,全年预算数为547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516.1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4.37%。预期目标:提升办公效率,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以全力保护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工作为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聚焦保护生态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工作目标,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6.02分,评价结果为“优”。
2、宋红军退休高寒补贴及建房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全年预算数2.32万元,全年支出数2.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退休人员宋红军已足额并按时享受退休高寒补贴及建房费。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4.67分,自评结果为“优”。
3、全省公安机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2.29万元,全年支出数2.2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队伍管理有成效工作作风有提升、办案数量有保证案件质量有提升、业务能力有进步。本项目自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4、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1.87万元,全年支出数1.8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队伍管理有成效工作作风有提升、办案数量有保证案件质量有提升、业务能力有进步。本项目自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5、刘恺丰退休建房费及高寒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2.08万元,全年支出数2.0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退休人员刘恺丰已足额并按时享受退休高寒补贴及建房费。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4.67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开展了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