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一)、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二)、基本支出预算表
(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性支出表
(五)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六)、学生人数表
(七)、学生定向补助报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
(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
(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财务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财务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财务支出分类汇总表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于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建立时成立,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11623000013961273Y,为全额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从成立起经费全部纳入州政府财政负担。单位秉持的工作宗旨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服务范围涉及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促进、社会事务等领域。
一、 机构设置
(一) 机构情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 甘南州民政福利彩票事务中心、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甘南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甘南州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6个科室。
(二) 人员情况
截止2025年底,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33人;退休职工28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1-表1)
(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1-表1-1)
二、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见附件1-表2):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一)、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见附件1-表2-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件1-表3)
(一)、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见附件1-表3-1)
(二)、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3-2)
(三)、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3-3)
(四)、一般性支出表(见附件1-表3-4)
(五)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表3-5)
(六)、学生人数表(见附件1-表3-6):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七)、学生定向补助报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无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4)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4-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二)、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4-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1-表5):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5-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二)、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5-2):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六、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1-表6)
七、部门财务收入预算表(见附件1-表7)
八、部门财务支出预算表(见附件1-表8)
九、部门财务支出分类汇总表(见附件1-表9)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1-表10):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预算收入256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51万元,增幅-7.71%,主要是今年基本支出新增50.26万元,项目减少230.77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资金减少3万元,老年福利资金减少127万元,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1.8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减少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4万元,较上年增加404万元,增幅100%,主要是经与审计、财政单位协商,将福利彩票机构发行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预算支出2563.95万元,按项目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96万元,占总支出的78.35%;
2.卫生健康支出65.08万元, 占总支出的2.54%;
3.住房保障支出85.91万元, 占总支出的3.35%。
4.其他支出404.00万元,占总支出的15.76%。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22万元,比上年增加50.26万元,增幅4.68%;项目支出1036.7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77万元,增幅-18.21%,主要是主要是儿童福利资金减少3万元,老年福利资金减少127万元,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1.8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减少98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7.41万元;公用经费65.81万元。
1.人员经费1057.41万元,具体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00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34万元。
2.公用经费65.81万元,具体如下:工作经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52万元,福利费6.29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36.73万元,其中民生保障经费768.6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29.87万元;专项业务费268.1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
1.民生保障经费768.63万元,具体如下:2026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38.40万元、甘南州2026年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273.00万元全部用于县市、甘南州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457.23万元全部用于县市。
2.专项业务费268.10万元,具体如下:2026年民政及区划地名工作经费5.00万元、2026年民政及未成年人工作经费5.00万元、2026年民政及低保工作经费30.00万元、2026年民政社会福利中心工作经费5.00万元、州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资金200.00万元、民政社会福利中心聘用人员五险一金单位部分23.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单位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工作为预算依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会议费:本单位2026年无会议费预算支出
5.培训费:本单位2026年无培训费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万元;购买服务预算5万元,主要为印刷服务。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期末原值4670.31万元,其中:
(一)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4186.82万元;
(二) 设备438.70万元;
(三)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4.79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非税收入情况:2026年度无非税收入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4万元,增幅100%,原因是经与财政部门协商,2026年将甘南州福利彩票事务中心工作经费154万元和福利彩票公益金250万元(预算资金400万元,分两年支出,2026年250万元,2027年150万元)。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甘南州福利彩票事务中心工作经费154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50万元(预算支出400万元,分两年支出,2026年支出250万元,2027年支出15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4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附件1. 2026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6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