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公安局是甘南州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受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及甘肃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肩负全州约74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务,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并指导全州七县一市公安局侦破大案要案,协助并配合其他公安机关来甘南境内侦办案件,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并为全州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州公安局内设 20个支队科室,包括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督审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科信支队、办公室、警务保障科、情指中心等。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14896.6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教育专户收入、事业收入、非财政性单位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转移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 14896.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1,2)。比2025年预算增加1058.5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分局由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整体并入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96.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 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 1、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支出预算14896.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4896.6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58.5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分局由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整体并入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2254.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4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99.7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38.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96.6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14863.6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58.5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分局由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整体并入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05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18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2025年预算33万元,无变化。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6年预算数为12254.25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增加 804.04万元,增长 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的工作需求增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6 年预算数为1404.48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143.04万元,增长 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分局由原二级独立预算单位整体并入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6年预算数为 499.73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 48.27万元,增长 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调整,测算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738.22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63.15 万元,增长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结构调整,测算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一)“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 ”经费预算26万元,较 2025年预算减少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 2025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出行,认真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1.培训费40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 20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以前年度申报的培训费过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本年度按照培训计划重新测算申报。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1.会议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1446.5万元,比 2025年预算增加111.3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加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681.7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116.15平方米,价值 17524.74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48辆,价值 2035.32万元,设备2716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62.52万元,图书档案1.7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单位计划上缴非税收入约85.35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约8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约0.2万元,利息收入约0.1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6年无重点项目。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2个,公开率为 100.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 7 月,组织开展 1-6 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个, 占本部门项目的 100.00%。截至 7 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6个,完成率为 100.00%。开展 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7个,占本部门项目的 100.00%。截至 10 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12个,完成率为 100.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1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
100.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将按时随决算进行公开。
(二)2025 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8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9.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0.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11.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7、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8、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9、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2026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