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预算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数据公开 >> 预算公开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发布日期:2026-03-11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收支说明情况

四、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州农业农村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甘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农办)设在州农业农村局,接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州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州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州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深化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研究提出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各级衔接资金使用,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负责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和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县市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全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州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有关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州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州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规模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21个,包括:办公室、农业综合执法局(法规科)、发展规划与改革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业管理科、兽医管理科、兽药饲料屠宰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科技合作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帮扶科、区域协作促进科、监督检查科、防返贫监测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个,具体为:甘南州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甘南州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单位 5个,具体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甘南藏族自治州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工作站、甘南藏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南藏族自治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 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 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3839.1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 年收入预算 3839.1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9.17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支出预算 3839.1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3)。其中:基本支出 3546.88万元,占 92.39%;项目支出 292.29万元,占 7.61%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9.17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 40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5.2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9.74万元、农林水支出 249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6.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4)。

(一)基本支出

2026 年基本支出 3546.88 万元, 2025 年预算减少 4686.46万元,减少 132.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406.5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 14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92.29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 180.59万元,下降 61.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5个,主要是农牧业(牦牛)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动物防检疫工作经费、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 4 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事业费、农口新区办公楼取暖费、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共享中心运营经费。

其他项目 1个,主要是农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科学技术支出:2026 年预算数为 405.54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 1111.23万元,下降 2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 年预算数为 555.27 万元, 2025 年预算增加 1018.97万元,减少183.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3、卫生健康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 169.74 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317.72万元,减少 187.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4农林水支出:2026 年预算数为2,492.32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1991.44万元,减少7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5、住房保障支出:2026 年预算数为 216.31 万元, 2025 年预算减少427.65万元,减少19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0.98万元,较 2025 年预算减少 2.02万元,下降 67.3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二是局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98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减少 2.02万元,下降 67.3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局系统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划转至农科院,二是局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 2025 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 20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增加20 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机服务中心有农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计划。

(四)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 42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增长4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牦牛高质量发展会议计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197.06万元,比 2025 年预算增长1.7万元,增长0.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牦牛高质量发展会议计划。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 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0万元。

2026 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6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8.19万元。其中:业务用房 600 平方米,价值 112.23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 57.82万元。单价50 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价值 148.93 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 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40个,在项目执行中,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绩效目标执行中的偏差,保证了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

2.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 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140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 20 个,项目支出12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00%。绩效自评结果将按照甘南州财政局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并随部门决算报送甘南州财政局,通过审核后与部门决算同步公开。 

(二)2026 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部门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指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指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反映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3、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6228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上一条: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下一条:2026年省级政府预算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