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厅管企业:
为规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类)
2.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
《甘肃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类)》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