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州本级财政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资金支持,经州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列入专项扶贫资金1723万元。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及《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下达2020年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函》(州脱贫领办函[2020]16号)及《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州脱贫领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扶贫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8]127)号规定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落实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保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将对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