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综合考核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的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并经考核排名靠前的省推荐,我们确定了2016年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拟激励市县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3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财政部预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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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拟激励市县名单
财政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