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8〕18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此次下达的转移支付优先用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调资政策,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
附件: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表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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