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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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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信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29 作者: 来源: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州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2、负责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州上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 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州上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甘南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甘南州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来访接待科(对外称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来访接待室)、督查和综合指导科、办信和信息科和网络信息科五个职能机构。

2、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4人,在职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决算收入195.64万元,年初结转37.73万元,共计233.38万元 。2019年支出合计2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万元,年末结转0.1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95.64万元,年初结转37.73万元,共计233.38万元。2019年支出合计23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万元,年末结转0.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0 万元,公用经费71.8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共计4.41万元,其中培训费4.41万员、会议费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万元,机关运行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类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甘南州信访局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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