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预算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通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中心、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纪委、审计科21个机构。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752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1.42万元,公用经费2639.4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度部门安排项目支出4388.6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万元,执法办案6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654.62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1179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2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4287.55万元,商品服务支付226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3.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3.51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7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55.13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26.6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5.4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49.72万元; 3、会议费2.7万元; 4、培训费26.62万元。 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32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出差,节约水、电、办公耗材、车辆的使用压缩经费开支,新招录79名辅警劳务费用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 八、有关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