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民族法律法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理论、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政策建议。
2、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3、指导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5、参与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
6、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7、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饮食生活习惯。
8、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9、指导各县(市)民族工作,加强与民族乡的联系。
10、积极贯彻落实民族贸易民族服务器定点企业优惠政策。
11、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甘南州民委是根据州委组字【2007】132号文件成立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全面参与甘南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参与制定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方针政策。
根据州委【2015】72号精神,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10名,高学历引进人才1名;现有职工23名,其中县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9名,一般干部7名;离休干部1名,退休干部9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71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21.33万元,公用经费396.02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95.64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24.12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29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 236.8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6.0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4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
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25万元,比2018年增加368.4万元,主要原因甘南州成就展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甘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