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甘肃省制定的统计规章,拟订甘南州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甘肃省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州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州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县(市)、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3、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市)、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统一管理上级拨给的统计经费;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工作。 7、组织管理全州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及全州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甘肃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统计局设四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均为科级。具体如下:办公室(执法检查室)、综合核算服务业科、社会科技投资商贸科、、工业农业能源资源科。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州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和计算和普查中心。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46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68万元,公用经费53.9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46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7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4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350.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5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2.0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7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29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06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1.29万元。 五、有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