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职能
1、拟订全州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州依法行政具体措施和工作意见,报州政府批准实施;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负责州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组织法律专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2、承办统筹规划州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定州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州政府报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单行条例草案或审核州政府部门起草的单行条例草案;负责单行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3、组织实施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其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改进执法的建议,协调法律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4、负责全州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规范和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的责任;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统一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承担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建立和管理的责任。
5、指导全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州政府部门、县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发布后的报备工作;负责定期清理州政府规范性文件。
6、指导、监督全州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州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踪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州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
7、负责全州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的宣传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8、承担州政府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职责;负责办理州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9、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收支决算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31.86万元,其他收入0.13万元,决算支出为13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为10.88万元。
部门决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法制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10.8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取暖费、福利费等经费。
三、“三公”经费决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决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4年决算0.2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2014年决算1.1万元,主要用于全年汽油费、汽车保险、汽车日常维修及保养、路桥费。公务用车购置2014年决算0万元。
附件: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统一表格(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