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根据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符合州情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4、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5、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负责编制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
7、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贷、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稽核、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等综合业务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运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定期与委托银行对账、核账和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利息;
9,对各县市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管理部、各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期汇总上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统计报表;
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严格遵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实行全州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运作。目前,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稽核科。执法监督检查科、审计监察科六个科室,下辖合作、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八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人数79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副县级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26人,主任科员3人,副主任科员3人,一般人员29人,工勤人员13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9人。
二、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10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35万元,其他收入1.54万元。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9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45.79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3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32万元。
附件:(公积金管理中心)州财字(2015)69号附件2 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统一表格(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