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州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州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州委、州政府领导决策和推动“三农”工作做好参谋工作;
(2)组织协调州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州农村工作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州 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服务;
(3)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开展相关规划和发展意见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承办州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督促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6)指导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
(7)配合有关方面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参与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州级社团组织的业务指导;
(8)承办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州委农工办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1)、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行政管理,承办文秘、机要、档案、会计以及机关党务、财务管理、信访接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等工作业务;
(2)、组织协调州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州农村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
(3)、负责指导州级涉农社团组织的业务和活动;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政策研究科:
(1)、负责拟定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全州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重大战略;组织协调相关规划和发展意见的完成,组织落实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起草州委、州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文稿;
(3)、指导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新农村建设科:
(1)、贯彻党和国家、省上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
(2)、负责全州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信息交流和指导服务等;
(3)、承担州委、州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研,协助解答新农村建设实施进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
(4)、负责调查分析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决策和抓落实提供信息服务;
(5)、组织实施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建议、编制规划和方案、项目的审查论证、统计分析和监督及各县市、州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年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编审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调研督查科:
(1)、负责督促落实中央、省、州委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农牧村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3)、负责监督检查全州“三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宣传信息科:
(1)、以全州“三农”工作为主抓手,以双联工作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为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在“三农”工作上的政策方针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组织落实双联工作宣传报道方案;
(2)、加强与新闻机构和主要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各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按计划播发和刊登双联行动的重要新闻;
(3)、负责编写工作信息;
(4)、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先进典型;
(5)、收集整理宣传报道文集;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指导考核科:
(1)、负责与州委双联领导小组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并负责与各县市相对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省直联村单位、州直联村单位的沟通联络,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
(2)、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指导意见;
(3)、负责年度各项工作考核,起草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等农牧村各项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细则;
(4)、负责起草各县市和州直单位双联行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考核工作方案,并根据办公室安排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综合汇总年度考核情况,起草年度考核通报;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委农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1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8名、工勤编制3名。
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
核定科级职数8名。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1,649,00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525.50元,占99.73%;其他收入4,474.85元,占0.27%。
2014年,决算支出1,629,195.58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29,195.5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8,877.50元,占60%。商品和服务支出475,430.08元,占2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4,888.00元,占10.8%.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9,195.58元,占100%。
(二)“三公”经费
2014年,我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0,848.81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963.8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9,963.8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885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1.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3.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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