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南州委统战部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州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方针、政策;
4.落实州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5.为州委同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
6.受州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通报州委精神,帮助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工作;
7.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8.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10.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11.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
12.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13.协助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各县(市)委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长。
14.负责联系州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15.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州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6.负责指导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州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领导州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
17.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内市、企对口帮扶协调工作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州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州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各时期、各阶段法制宣传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拟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在全州藏传佛教寺院僧尼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18.组织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宗教部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协助指导各县市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和法制宣传刊物的征订、发放工作。负责抓好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的培训和阵地建设。指导、协助管理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
19.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进行分类指导。负责定期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州各寺院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工作。完成州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州委统战部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州藏区办(副县级)、州藏台办(副县级)、民族科、宗教科、党外干部科、法制宣传科、经济联络科。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7,6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43万元,占100%。
2014年,决算支出7,68.4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68.43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0.21万元,占89.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2万元,占10.18%。
(二) “三公”经费
2014年,甘南州委统战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6.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参加中央统战部组织的赴尼泊尔慰问藏胞演出产生的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43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4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2.19万元。主要用于统战相关工作会议、归国藏胞及党外人士接待,中央、省上及周边藏区人员检查及指导交流统一战线相关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0个,本单位全国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2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因公务接待52批次,经费总额12.19万元。
附件:1.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3.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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