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9-21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3、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4、对全州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5、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甘南州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州旅游业发展。
6、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博物馆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 37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35万元,公用经费91.5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均为0元,其中:2015年度支出“三公”经费车辆维护费3万元,培训费15.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培训费15.2万元。
五、当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2015年度年初预算数为223.64万元,决算数为371.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3、2014年度暖气费和规范后津贴、藏区津贴、正常晋升等,以及离休人员过世抚恤金、丧葬费、退休人员建房费等。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