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关于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的有关规定,甘南州兽医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全州动物防疫和检疫监督工作。
3、承担区域内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做好县市、乡镇防疫人员及村级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承担免疫效果监测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疫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负责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动物饲养场所以及从事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兽医技术服务等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监管,推行防疫承诺制,督促落实生产经营等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6、负责本辖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7、组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储备和管理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
8、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负责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
9、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和疫情隐患排查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指导相关部门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和污染物进行扑杀、销毁,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对疫情处置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11、拟定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本辖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政及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管理。
13、负责本辖区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14、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15、依法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和兽医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
16、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跨州引进牲畜审批以及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17、负责全州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18、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19、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甘南州兽医局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防疫科
3、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挂靠)
4、畜禽屠宰管理科
5、兽药饲料监管科
三、部门决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基本支出105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18万元,公用经费88.4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项目支出269.60万元,其中:病虫害控制经费263.33万元,执法监管经费6.27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5年部门决算按功能指标分类:农林水支出108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0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5年部门决算按经济指标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0.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9.08万元,津贴补贴465.7万元,奖金30.77万元,绩效工资40.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94万元,其中:办公费3.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27万元,其中:离退休费241.17万元,住房公积金33.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万元,其中:“三公”经费98.23万元,会议费3.497万元,培训费8.579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5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44万元;
(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3、会议费0元;
4、培训费0万元。
五、决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甘南州兽医局2015年决算数据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616.89万元,主要增加支出项是: 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增加64.97万元;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增加19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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