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审计局组建于1983年,是州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甘南州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全州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州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订本州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州政府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州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州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审计厅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负责落实上级审计机关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精神,办理甘南州经济责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为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提供服务;
(12)负责拟定和衔接经济责任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县市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3)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负责开展对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州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开展对州属独资企业和州属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4)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开展对中央及省驻甘南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中和离任审计;
(15)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施;
(16)负责起草和解释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和规范;
(17)负责编报经济责任审计统计报表;
(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审计局是正县级部门,属政府机构,为一级预算拨款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法规和内部审计监督科、社会审计核查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算机信息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经济责任审计三科共十三个科室。现有编制52人(公务员编制25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5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7人,离退休职工12人,遗属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按照州财政局州财字【2016】40号《甘南州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16年度下达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65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67万元,公用经费147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8,956.42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0,423.20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3,752,842.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93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7,726.2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65,230.00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3.2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3.24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7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2.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万元;
3、会议费3万元;
4、培训费7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7.2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