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51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州政发〔2014〕87号)、《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州政发〔2013〕187号),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州工商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起草全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依法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十一)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有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初审、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基层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担协调推进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
(十七)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协会的工作。
(十八)行政审批事项
1、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公司);
2、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包括企业法人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等);
3、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5、广告经营登记;
6、户外广告登记。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甘南州工商局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审计科、消费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注册登记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信息科、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经济检查科)、双联办、中共甘南州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甘南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23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98万元,公用经费337.2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决算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1501行政运行 5864050.41
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80000.00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58545.60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4361041.50
商品和服务支出3312429.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8850.60
其他资本性支出60274.00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9.1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3.62万元,会议费3.99万元,培训费11.54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3.17万元;
3、会议费3.99万元;
4、培训费11.54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48.9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专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指财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州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期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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