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87.83万元,比2014年167.43万元,增加20.4万元,增幅1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36万元(上年度164.84万元),增加0.52万元,增幅0.3﹪,其原因为藏区维稳工作力度加大,国保、刑侦、治安案件数量增加,前往州内、省内、国内外调取证办案数量上升;公务接待费22.47万元(上年度2.59万元),增加19.88万元,增幅10﹪,其原因为上级业务部门调研、考核次数及其他县、市公安机关来甘南办案协助人员增多。
2、2015年部门决算未细化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5年度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为35辆。
3、2015年部门决算未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65次,共接待6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