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计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二、公开不及时问题
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我单位未充分认识到决算及时公开的重要性,经组织相关法律及文件学习,严格机关财务制度,保证每年决算及报表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持续、高效的做好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