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计45.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8.1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9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降低了185.39%。在2015年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全年共接待考察团、采风踩线旅行社等255次,接待30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6万。2015年未增加购置公务用车,保留单位原有一辆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降低了 35.55%,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出车,降低了车辆运行成本;
3、会议费18万元,较上年增长66.87%,主要原因是2015年是旅游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经济工作会、产业推进会等等按照工作需求增加了会议次数;
4、培训费1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91%,主要是增加了旅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等。
(三)公开不及时问题
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我局未充分认识到决算及时公开的重要性,经组织相关法律及文件学习,严格机关财务制度,保证每年决算及报表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持续、高效的做好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