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甘南州宗教事务局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开展对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宗教理论和政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4、起草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以及有关宗教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等;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监督检查有关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巩固好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7、管理有关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接待国内外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8、组织管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朝觐工作,规范零散朝觐活动。
9、管理州级宗教团体,指导各宗教团体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10、在宗教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1、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
12、行政审批事项。
(1)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
(2)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审核;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
(3)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
(4)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5)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宗教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州宗教事务局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佛教管理科、伊斯兰教管理科、基督教和道教管理科,两个团体:甘南州佛教协会和甘南州伊斯兰教协会挂靠我局。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919970.73元,支出总计 5919970.73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56078.81元、下降4.15%,支出减少256078.81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①2016年州财政拨入了2016年朝觐带队干部赴沙特朝觐经费,2017年没有此笔拨款;②2017年年年初结转结余数额比2016年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 582965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3356.8元,占98.52%;其他收入86300.54元,占1.48%。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 5846061.68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061.68元,占 92.30%; 项目支出450000元,占7.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3909.05元,较上年减少16404.34元,主要原因是不超过两年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43356.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463.00元,增加4.24%。主要原因:①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2016年全州藏传佛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和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6842.00元,主要原因: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财政拨款(包括:宗教界代表人士慰问经费、全州藏传佛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和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43356.8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463.00元,增加4.24%。主要原因:2017年支出全州藏传佛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和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6842.00元,主要原因: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财政拨款(包括:宗教界代表人士慰问经费、全州藏传佛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和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5429.00元,占88.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6229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宗教界代表人士慰问经费;二是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全州藏传佛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和伊斯兰教中青年骨干教职人员培训费;三是2017年州财政年中追加基层基础建设经费;四是2017年补发2015年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927.80元,占1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13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增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6061.68元。其中:人员经费3652456.80元, 较上年减少183177元,主要原因:一是虽然年末人数未变,但是2017年1月调出了两名县级干部,到年底调入了2名一般干部(科员),从而人员工资减少;二是宗教界代表人士(地级)有一人于2016年12月圆寂,其生活补助63400元/年从2017年起停发,从而减少了生活补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43604.88元,较上年减少506497.47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354.03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14.03元,主要原因是:(1)因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000元,但是年中追加15000元;(2)因我局现有的公务车辆因使用年限久而频繁维修,使公务车辆维修费远远超出年初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81266.03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66.03元,主要原因是(1)因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000元,但是年中追加15000元;(2)因我局现有的公务车辆因使用年限久而频繁维修,使公务车辆维修费远远超出年初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6088.00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委统战部与省宗教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我州宗教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费;北京市宗教局考察组来我州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00元,主要原因是北京市宗教局考察组一行人数为36人,相比年初预算接待人数较多。较上年接待费支出数减少11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3批次58人,其中:国内接待3批次58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97元,车辆购置费0元,车均运行维护费81266.03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414980元;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11281.00元。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办公设备4750元。
附件:州宗教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甘南州宗教事务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