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省城乡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1998年州委、州政府批准设立州建委,2010年更名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加挂州规划局、州人防办牌子,主管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局机关内设13个行政科室,加挂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行政审批办、抗震办、墙改办牌子。下设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甘南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7个科级事业单位(甘南州城建档案馆、甘南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甘南州建筑管理站、甘南州建筑设计院、甘南州金融合作办、甘南州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甘南州建设执法稽查大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各类支出
人员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101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为904.79万元,冬装费14.2万元休假补贴12.2万元,福利费7.12万元,年终奖23.73万元,其他交通费42.6万元。公务运行经费42.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缴费101.76万元,职业年金为50.88万元,城镇职工医疗39.81万元,大病保险金0.63万元,失业保险金0.1万元,工伤保险1.22万元,长期照护险1.04万元。办公经费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计划下购买服务,其中:
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购买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
2021年网络维修服务项目购买计算机等终端设备的维护服务。
2021年全部设备维修费服务。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省委办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